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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1-09-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巍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巍山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巍山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巍山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始终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上,把服务“六稳”“六保”作为检察履职的重要使命,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重视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1.紧密围绕中心,高站位服务发展大格局

坚定政治站位,诠释检察担当,抓牢一个“实”字,在服务社会中守初心担使命。

谱好抗疫故事检察篇章。在县委和政府的领导决策部署下,主动服从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坚持自身防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充分运用远程提讯系统、“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非接触”办案模式开展工作,确保检察工作不缺位。办理涉疫情口罩诈骗案1件1人。办理涉疫情行政公益诉讼案13件,提出涉疫情检察建议13件次,督促增设公共场所废弃口罩临时收集点16个、发放废弃口罩处置人员专用手套700对、口罩4436个、消毒液445公斤。驻看守所检察室就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检察建议3件次,让看守所疫情防控工作更加规范完备。1个干警家庭被州总工会命名为“最美抗疫家庭”。

凝聚脱贫攻坚检察力量。深入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工作,在派驻1名干警驻村的同时,将入户走访与“群众会议”制度相结合,召开规模性群众会议12场次,组织干警入户走访800余人次,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反恐等相关知识宣讲6场次,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督查12次,投入扶贫经费5万余元,组织干警捐款15500元。协调了2名红河源公路维护保养人员,形成公路有人养、垃圾有人除的常态化机制;协调50余万元的垃圾焚烧炉项目,解决村民垃圾无处处置的烦心事,从根源上提升人居环境。

规范生态保护检察机制。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1件,挽回林业植被恢复专项资金2.2万元,挽回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4.5万元;督促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8.2亩,督促清理被污染的河道0.8千米。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成立了巍山青华和巍山鸟道雄关2个生物多样性保护共建公益诉讼基地,构建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多元格局。

做实民营企业检察保护。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保护市场主体就是保护社会生产力。邀请16名民营企业法人代表及经营者参加“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营企业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开展“民法典百场讲座进百企”活动1场次,惠及80余名管理人员和企业家。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1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促进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好”。

 突出综合治理检察措施。积极投入美丽县城、爱国卫生运动等工作,组建工作专班,让服务中心工作规律化、制度化。组织干警6人次到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包保的乡镇开展工作,着力提升政法工作的满意度。树立办信访也是办民生的理念,共接收各类信访案件86件次,均在7日内告知“收到了、谁在办”,3个月内告知“有进展、办结了”,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始终保持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共批准逮捕涉毒案件40件43人,起诉21件21人。派1名副检察长驻村开展禁毒工作,全力投入永建地区毒品集中整治成果巩固。

2.严厉打击犯罪,高定位增强群众安全感

努力当好人民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突出一个“精”字,在依法治理中守初心担使命。

宽严相济促和谐。坚决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99件152人,批准逮捕93件13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61件379人,提起公诉230件432人。办理交通类案件108件110人、侵财类案件34件70人,确保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坚持少捕慎诉,决定不批准逮捕14人、不起诉25人。对20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4万元,其中有9人为建档立卡贫困户。

扫黑除恶保安宁。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向县扫黑办流转案件线索3条,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件36人。顺利完成杜某恶势力犯罪集团、祥云“7·27”涉黑专案出庭公诉工作,各犯罪集团成员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刑罚。对蔡某某恶势力犯罪团伙提起公诉13人、对华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22人。为促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3件次,均已获回复,涉及问题均已得到整改。

严惩贪腐净风气。监检办案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既是政治要求也是法定职责。更加注重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作用,以持续打击面上犯罪为主要任务,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主攻方向,以推动综合治理为着力点。办理了县监察委移送的刘某某、向某某玩忽职守案1件2人,字某某受贿案1件1人,对所办案件均提前介入、引导调查,坚决打击了贪腐犯罪,净化了政治生态。

标本兼治护成长。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双向保护、综合保护,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水平不断提升。受理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3件4人,无社会危险性不批准逮捕3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1件21人,提起公诉5件16人,附条件不起诉5件6人、相对不起诉1件1人。受理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3件3人、审查起诉案件4件4人。封存犯罪记录15人次,切实增强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的动力。为经济条件困难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指定辩护18件次。开展“订单式”未成年人工作,到山区中学举办“同舟共济,检护明天”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被聘为法治副校长的员额检察官开展法制宣讲20余场次,延伸法治宣传覆盖面。

3.强化监督主责,高标准提供检察好产品

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坚持一个“准”字,在履职办案中守初心担使命。

刑事监督提质增效。充分发挥派驻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作用,着力构建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一站式、全要素、即时性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件、撤案6件,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16件次,书面纠正违法11件次,提出检察建议7件次。对法院判决提出抗诉4件,改判3件。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8件次,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

刑执监督进中向好。确保“高墙”内的安全,严防“纸面服刑”,办理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24件、收监执行提请审查3件、监外执行违法案件124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9份、提出检察建议4件次。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提请审查1件,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3件。通过开展“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数据专项调研活动”,发现9人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该9人已从5月份停止发放基本养老金,多领部分待刑罚执行完毕后追回。

民行监督扩容增量。始终坚持带着群众感情干、干出群众感情来,不断解“法结”化“心结”。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68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6件,通过办理高某某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2件,有效拓展了民事诉讼监督领域。在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中,通过办理执法监督案件6件,帮助农民工拿到拖欠的工资11.9万元;受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4件,化解行政争议3件,通过办理大仓镇徐某某户落实“一户一宅”政策案件,为徐某某户历时四年的求权之路画上圆满的句号,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公益诉讼稳健发展。着眼于当好公共利益代表的崇高定位和法律赋权,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1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2件。通过办案,督促投入专项资金4.8万元,清理违法堆放的各类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12.8吨;督促查处销售违法使用人民币图样冥币的商家23户,查处违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冥币1129捆;督促排除有较大安全隐患的挡墙1处,督促保护有较大安全隐患的文物保护单位1处,督促职能部门整合资金300余万元对1个水源地加强保护。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巍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巍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巍山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巍山县人民检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巍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收入合计1166.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0.69万元,占总收入的93.51%;其他收入75.68万元,占总收入的6.49%。2020年度收入2019年度的1196.16万元减少29.79万元,2.5%,主要原因为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巍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支出合计1229.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9.81万元,占总支出的71.54%;项目支出349.94万元,占总支出的28.46%。2020年度支出比2019年度的1226.29万元增加了3.46万元,增幅0.28%,财政拨款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较上年基本持平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巍山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9.81万元,较上年度的965.92万元减少86.11万元,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7名划转纪委监委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8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2.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巍山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9.94万元。上年度的260.37万元增加89.5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省级财政保障业务装备经费、司法业务经费、扫黑除恶专项经费、维护烟草秩序工作经费增加,且2020年完成了网络等级保护、机房改造、听证室建设等项目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云财政法〔2020〕31号办案业务经费50万元、云财政法〔2020〕112号司法业务经费20万元、云财预〔2020〕75号维护烟草市场秩序工作补助经费4.1万元、云财政法〔2020〕196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10万元、云财政法〔2020〕196号第二批办案业务经费45万元、云财预〔2019〕190号云南省烟草工业扶持专项资金1.7万元等项目用于保障巍山县人民检察院正常开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办理案件的审查批捕、立案监督、诉讼监督、刑事执行监督以及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2.云财政法〔2020〕112号业务装备经费35万元、云财政法〔2020〕196号第二批业务装备经费45万元、云财政法〔2019〕409号专项业务补助经费50万元用于保障巍山县人民检察院正常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办理案件所需的业务装备配备、提升和信息化建设。3.云财政法〔2020〕112号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专项经费3.41万元用于保障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4.云财政法〔2020〕5号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云财政法〔2020〕59号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云财政法〔2020〕212号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合计57.6万元用于保障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发放、保险缴费、年度绩效考核,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5.云财政法〔2020〕112号服装经费1.12万元用于保障单位履行检察院的法定职责、树立检察机关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采购制式服装发生的费用。项目开支过程中我单位本着勤俭办事、专款专用的原则,确保了检察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巍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5.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17%。上年1144.89万元增加0.89万元,较上年基本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001.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651.65万元;其他检察支出350.17万元,包含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费费、执法办案补助经费、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服装经费、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67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40.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8.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71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1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51.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51.0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巍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9万元,支出决算为11.84万元,完成预算的49.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42万元,完成预算的58.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预算的9.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度执法执勤用车大修次数较年初预期和上年减少,且严格执行车辆运行管理办法,规范车辆的申请、使用及归还制度,导致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下降;二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厉行节约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接待范围及规模,严控公务接待批次,公务接待费逐年递减,因此“三公”经费得以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3.24万元,下降21.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63万元,下降18.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万元,下降58.6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度执法执勤用车大修次数较年初预期和上年减少,且严格执行车辆运行管理办法,规范车辆的申请、使用及归还制度,导致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下降;二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厉行节约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接待范围及规模,严控公务接待批次,公务接待费逐年递减,因此“三公”经费得以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42万元,占96.42%;公务接待费支出0.42万元,占3.5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4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4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执法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0.42万元。

3.国内接待费支出0.4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交流学习、案件探讨、协助办案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巍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29万元,比2019年度的72.01万减少5.72万元。原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压缩一般性开支、保障重点工作的相关要求,将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为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办公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公车补贴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巍山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45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09万元,固定资产2420.0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7.6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5.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2.6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出租房屋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459.8 

22.09 

2420.09 

1734.53 

113.76 

0 

571.8 

0 

0 

17.62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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