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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检·转播】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4-02-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月2日

《云南日报》刊发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内容如下

↓↓↓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26日在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光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我省“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第一年。一年来,在省委和最高检有力领导下,全省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和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坚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工作主线,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新成效。


一、坚持为大局服务,以依法能动履职护稳定促发展


坚决维护边疆安全和社会安定。扛牢强边固防政治责任,依法惩治电信网络犯罪和偷越国(边)境、走私、赌博等跨境犯罪。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529人。坚决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起诉严重暴力犯罪、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毒品犯罪5329人。以诉源治理促进市域社会治理,向有关单位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252件。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对待、依法平等保护,开展涉企“挂案”清理等六个专项行动,助力企业“轻装上阵”,运用司法职能维护经济秩序,起诉制售伪劣商品、走私、偷税骗税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394人。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对企业及其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的,督促作出合规承诺和整改,将整改情况作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出量刑建议的重要参考。开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恶意侵权专项监督和“打假护牌”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假冒商标、制假售假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起诉134人。


服务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口岸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昆明中央法务区建设。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探索磨憨检察室“飞地检察”模式,主动服务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建设。完善侨商侨企权益保护机制,与各级侨联强化“检侨合作”,依托“侨胞之家”法律服务站为侨胞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加强检察机关涉外法治工作,与老挝北部五省检察院举行第十次司法会晤,在打击跨境犯罪、加强司法协作等方面达成多项共识。


全力护航绿美云南建设。持续助力九大高原湖泊和六大水系生态保护治理,全面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对省河长办通报的问题线索跟进监督,与川渝黔检察机关共建跨区域协作机制,立办涉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案件2661件,护航“一江清水出云南”。持续助力守护蓝天白云,聚焦施工扬尘、加工粉尘、餐饮油烟等公益损害问题,通过检察综合履职提升环境治理效能,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749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485件。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增殖放流、劳务代偿、异地补植复绿、追缴生态赔偿金等举措,推动生态环境修复。大理州检察院“玉洱银苍·生态检察”荣获“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


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守护和美乡村”专项行动,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农惠农资金使用、国有财产保护等重点领域,立办公益诉讼案件4544件。协同整治乱占耕地,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230人,办理涉非法改变耕地用途公益诉讼案件617件,督促恢复耕地4700余亩。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针对垃圾乱堆乱放、秸秆焚烧、养殖污染等突出问题,通过办案督促清理各类生活垃圾和农残废弃物5万余吨,追偿生态修复费用1000余万元。聚焦传统村落、少数民族文化特色村寨保护,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423件。


倾力投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2400多名骨干人员参加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围绕实现“三下降一扭转”目标,开展普法宣讲,走村入户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大走访,针对性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和犯罪预防工作。将开展边疆民族地区普法和巩固强边固防成效紧密结合,通过微视频、手机直播、法治课堂等多元普法形式,提升边民爱边护边意识。省检察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今日说法》联合开展“走近一线检察官”直播活动,带媒体记者和网友感受景洪市检察院在傣族村寨开展的普法宣传活动,当日播放量达300万次,图文直播阅读量超2000万次。


二、坚持为人民司法,以做实检察为民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着力守护群众身边安全。针对老百姓最关心的“钱袋子”安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严惩网络侵权和非法收集、使用、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起诉147人;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253人;对涉职业放贷人案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共117件。针对“菜篮子”“药箱子”安全,起诉涉食品药品犯罪571人,办理涉网络餐饮、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药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46件。针对医疗美容健康安全,会同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等部门专项监督治理医疗美容行业虚假广告、非法行医、制假售假等乱象。


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持续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全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成效越来越明显。2023年,全省受理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全国排名进一步下降,起诉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同比下降16.5%,经验做法被最高检在全国推广。建立全省“七彩未检”普法资源库,推动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常态化,送法进校园4553次。5个检察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用心为特殊群体纾困解忧。积极参与“安薪行动”,通过支持起诉、督促履职等方式,帮助1.9万余名劳动者兑现欠薪1.8亿余元,与四川等11个省级检察院会签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协议,将检察服务延伸至赴省外务工的农民工。法治呵护“半边天”,依法惩治强奸、猥亵、拐卖妇女等犯罪,办理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案件79件。会同省残联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保护,办理残疾人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案件53件。冒名婚姻登记“离不了”、撤销难,导致当事人在社保医疗、住房教育等方面陷入困境,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解绑“离不掉的婚”118件。加强军地协作,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权益,持续做好保护“军娃”工作。


依法化解群众涉法诉求。把矛盾化解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畅通电话、来信、来访、网络等渠道,对群众信访做到“件件有回复”。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各级检察院领导对798件首次信访案件全部包案办理,大多数矛盾纠纷化解在首办环节,继续向上反映诉求的仅4.9%。向3206名涉案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2350万余元。对4484件有争议的案件组织检察听证,多方发力促进当事人和解息诉。


提升检察便民服务质效。进一步完善线上线下融合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民营企业法律服务、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困难群众服务等绿色通道,为群众提供“最多跑一次”的便民服务。昭通、玉溪、大理等地探索“检调对接”进综治服务中心,将检察监督和服务延伸至基层。在昆明、红河、怒江开展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手机查阅、预约阅卷全省覆盖,在线咨询、网上办理全面提速,服务律师阅卷20739件次。


三、坚持为法治担当,以高质效监督办案维护公平正义


推进刑事检察持续做优。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充分履行审前过滤把关、指控证明犯罪职责,依法批捕34648人、起诉72818人,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18853人、不起诉22512人。适应轻罪治理体系建设新要求,针对我省“醉驾”犯罪情况,指导各级检察院依法办理“醉驾”案件,更好落实宽严相济,不起诉率同比上升12.9%。完善刑事诉讼监督制约体系,推动全省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运行,提前介入引导侦查6747件,监督立案1305件,监督撤案1550件,监督纠正侦查违法行为6106件次。强化审判监督,提出抗诉228件。7件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推进刑事执行有为监督。发挥巡回检察利剑作用,组织对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174次,提出书面监督意见5738件。既防止“纸面服刑”“提钱出狱”,又纠治“应减不减”“该放不放”,依法审查监督“减假暂”30846人,同比上升9.8%,监督纠正不当“减假暂”134人。针对监狱、看守所中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混押混管”问题,昆明城郊地区检察院及时开展监督,督促全面整改。加大财产刑执行监督力度,监督纠正1794件。


推进民事检察有效监督。开展民事执行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等专项监督,对生效裁判案件提出抗诉144件,抗诉改变率96.6%,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35件,采纳率89.9%。对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3426件,采纳率99.7%。运用“智慧民事检察监督平台”筛查线索,立办虚假诉讼监督案件450件。加强民事检察和解工作,促成146件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


推进行政检察有力监督。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听取行政检察工作专项报告并专题询问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受理审查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53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15件。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出台工作指引,对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发出检察建议2706件,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550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其中10年以上未解决的“骨头案”41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对不起诉案件开展行政处罚必要性审查,对应受处罚的被不起诉人,提出检察意见、移送主管机关处理1890件,防止不入刑不处罚、应罚未罚问题。


推进公益诉讼精准规范监督。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立办各类公益诉讼案件811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340件,诉前整改率98.2%,大多数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对于诉前检察建议解决不了问题、具有示范引领意义的案件,起诉888件,通过“诉”的确认维护法治权威、推动系统治理。稳步拓展公益保护新领域,立办涉公共安全、安全生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公益诉讼案件2571件。制定公益诉讼线索管理及重大案件办理规定,完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简易程序,以“大案精办”“小案快办”促办案质效提升。19件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受理各级监委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1442人。落实“行贿受贿一起查”,重点惩处围猎干部、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行贿犯罪,起诉396人。稳步推进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审慎激活检察机关“机动侦查权”。


四、坚持为检察赋能,以自我革命精神锻造云岭检察铁军


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把“学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健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制度机制,举办专题读书班和“万名党员进党校”集中培训,以思想理论水平提高促进政治能力提升,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云南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坚持“调”“研”“用”并重,把检视整改作为解决问题的关键,找准并解决长期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群众反映突出的难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倡导和树立“十种鲜明导向”,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加强创先争优和典型引路,临沧市临翔区检察院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玉喃溜、李蕻娟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5个集体、4名个人被最高检记一等功,51个集体和86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把高质效培训作为高质效监督办案的基础,对标先进一流强素能,组织优秀年轻骨干赴上海、江苏等发达地区法院、检察院跟班学习。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233个,14385人次接受培训。积极借助“外脑”,特邀821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协助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深化专家型人才培养,评定全省检察业务专家21名,7人入选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14人在全国竞赛中获“优秀公诉人”“业务能手”等称号。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出台2023—2027年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实施意见。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完善人大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机制,在省委政法委领导下,建立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机制。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压实领导干部司法办案和监督管理责任,健全监督办案质量评价制度,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逐级遴选、等级晋升等机制,推动办案质效提升。


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压实上级检察院对基层检察院的帮扶责任,帮助研究解决队伍建设、业务建设等方面困难,稳步增加基层检察院执法办案补助专项经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加强对涉藏地区的援助,落实省内“一对一”帮扶迪庆州两级检察院,深化上海与迪庆互派检察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大力推进文化强检、文化润检。以“数字检察”赋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定楚雄、保山等14家数字检察试点院,评定巍山、盈江等5家“科技赋能公益诉讼检察示范院”。


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接受最高检党组对省检察院党组开展的常规巡视,认真整改问题。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会同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建立对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协同监督十项机制,在省检察院内设机构开展“双强化双提升”活动。以“嵌入”省委政法委政治督察方式,对玉溪、保山、丽江检察机关同步开展系统内政治督察。对文山、普洱、西双版纳检察机关开展内部审计,促进财物规范化管理。常态化落实“三个规定”,全省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重大事项5273件,同比上升71.5%。坚决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37名检察人员因违纪违法被处理。


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精心办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面商率、满意率均为100%。邀请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专项工作视察、检察开放日、法治宣传等活动2332人次。聘请11名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检察员。邀请人民监督员对7355件案件开展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伴随着全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新的发展,云南检察工作稳步向前。各项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省政府、省政协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热忱关心帮助的结果。我谨代表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切实履行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重大责任,助力“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时刻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检察实践。加强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学深悟透习近平文化思想,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大力培育“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增强检察队伍凝聚力、向心力。


二是时刻牢记服务大局职责使命,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决惩处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坚决落实扫黑除恶、乡村振兴、强边固防、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强基补短板等重大部署,更加有力维护民族团结、边疆稳固、社会安宁。围绕守底线、稳支撑、增动力、上台阶,服务保障“三大经济”,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在保障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对外开放、保护科技创新、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等方面主动履职尽责,着力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三是时刻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持续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检察实践,充分发挥司法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维护公平正义的作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民事和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检察为民实事,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时刻牢记检察机关宪法法律定位,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持续抓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的深化落实,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工作主线,切实提升指控证明犯罪能力,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的监督;构建各有侧重、密切配合、一体履职的民事检察监督格局,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常抓不懈,做实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民事执行监督;着力加强行政诉讼监督,扎实有序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依法规范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突出公益诉讼检察“精准性”“规范性”,注重办好有示范引领意义的重大案件,推动诉源治理。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在检察侦查力度和准度上狠下功夫。


五是时刻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深化政治建检、素质强检,突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健全优秀年轻干部跟踪培养、从严管理机制,推动检察教育培训供给与需求精准匹配,倡导研学一体、检校合作,带动提升全省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深化落实检察改革工作规划,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强基导向,帮助基层破解发展难题。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助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认真落实“九个以”的实践要求,深入推进自我革命,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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